# 113411A109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公務車輛5人座四輪傳動客貨兩用車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00,000
原始預算
$ 1,3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機關代碼 A.19.4.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楊憲鵬
聯絡電話 (049)2365226#1110
機關代碼 A.19.4.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
聯絡人 楊憲鵬
聯絡電話 (049)2365226#1110
傳真號碼 (049)2365315
電子郵件信箱 yanghp@fore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29 17:00
開標時間 113/04/30 14:00
開標地點 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2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營業項目為「汽車批發業」登記代碼「F114010」或「汽車零售業」登記代碼「F214010」或「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登記代碼「CD01030」之公司或行號。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業已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等)。 (3)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章方為有效)。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切結書。 (6)企劃書(一式6份)。 (7)投標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8)電子領標廠商於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9)其他資格審查應備文件請參閱「投標廠商資格暨投標文件審查表」。 二、以電子領標廠商,應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請廠商開標當場提出說明,廠商應自負開標是否到場之責任,未能提出者,視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9.4.3
聯絡人
楊憲鵬
聯絡電話
(049)2365226#1110
機關代碼
A.19.4.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
聯絡人
楊憲鵬
聯絡電話
(049)2365226#1110
傳真號碼
(049)2365315
電子郵件信箱
yanghp@fore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29 17:00
開標時間
113/04/30 14:00
開標地點
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2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營業項目為「汽車批發業」登記代碼「F114010」或「汽車零售業」登記代碼「F214010」或「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登記代碼「CD01030」之公司或行號。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業已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等)。 (3)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章方為有效)。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切結書。 (6)企劃書(一式6份)。 (7)投標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8)電子領標廠商於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9)其他資格審查應備文件請參閱「投標廠商資格暨投標文件審查表」。 二、以電子領標廠商,應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請廠商開標當場提出說明,廠商應自負開標是否到場之責任,未能提出者,視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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