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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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實際需要,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增購契約工作項目,增購金額為新台幣1,000,000元,增購期限至民國116年12月25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秘書室或臺中市豐原郵政28號信箱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30日內開工;開工日起6個月內完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需為向政府辦理登記有案之造林業(A201010)、特殊林木經營業(A201030) 、伐木業(A202040)或其他林業(A299990)之行業,並持有廠商登記或設立文件,該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廠商應雇用或聘任具合格證明之林業技術人員,並檢附林業技術人員受聘同意書(如為廠商負責人則免附)及下列資格文件之一:(伐木收穫類)
1.林業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2.林業技術人員職能鑑定證書(即林業技術人員職能基準122小時訓練課程成績及格證書)影本。
3.林業保育署各地區分署發給之「林業技術人員」職能基準共通課程(42小時)合格證明文件影本。
4.林業保育署各地區分署發給之「林業機具操作與保養」及「職能安全與衛生」二項課程之合格證明文件影本(二項課程應同一人,缺一不可)。前述「職能安全與衛生」課程合格證明文件,可以甲種、乙種、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書影本替代。
(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廠商應雇用或聘任具合格證明之林業技術人員,並檢附林業技術人員受聘同意書(如為廠商負責人則免附)及下列資格文件之一:(伐木收穫類)
1.林業技師執業執照影本。2.林業技術人員職能鑑定證書(即林業技術人員職能基準122小時訓練課程成績及格證書)影本。3.林業保育署各地區分署發給之「林業技術人員」職能基準共通課程(42小時)合格證明文件影本。4.林業保育署各地區分署發給之「林業機具操作與保養」及「職能安全與衛生」二項課程之合格證明
附加說明
(一)承包地區如在山地管制區者,投標人應自備入山證。
(二)廠商負責人須常駐現場接受機關指派之監工人員於工作期間監督與技術指導,如廠商負責人無法常駐現場者,應指派現場代理人1人,並應常駐現場負責各項工作執行,如指派現場主任或代表人且未常駐現場,其現場各項工作未依契約規定辦理者,以機關現場監工簽報為履約依據。
(三)廠商承包本工作所需工具、紙張、交通、稅捐、用人費、利潤、勞工安全衛生及保險等費用均已包括於決標總價內。
(四)開標前上級機關對本工作招標如有變更或其他事項,另行公告之。
(五)投標文件應包括合格有效之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2.押標金票據(新臺幣300,000元)。3.廠商登記或設立文件。4.廠商納稅證明。5.投標廠商聲明書。6.投標切結書。7.林業技術人員受聘同意書(廠商負責人如為林業技術人員者免附)。8.林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明文件。9.領標憑據書面明細。10.服務建議書1式7份。11.查詢押標金同意書。12.退還押標金申請書。13.委託代理授權書(無者免附)。 14.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審查表。15.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投標廠商聲明書勾選第8項者需檢附,無者免附)。
(六)以上文件,1~11項缺一無效。請將1~15項文件放入投標封內密封後投遞。
(七)請有意願前往現勘之廠商務必於出發前3個工作日事先電詢工作站以安排現勘人員(連絡電話:04-25877905,黃小姐),以避免臨時通知造成往返不便。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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