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qseti@forest.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非營利組織或受刑人之貨品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辦理後續擴充,擴充期間上限為1年,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7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00元整,請向本分署秘書室購領
開標地點
本分署第二行政大樓開標室(台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秘書室;或郵遞至台中市豐原郵政七五二號信箱
履約期限
114年2月1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業項目I大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J大類【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等與環境清潔、打掃服務相關之行業,或提供人力勞務承攬服務廠商。
(二)應檢具文件:
1.具有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網址:http: //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另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用不再採用,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視為無效。
3.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信用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章方有效)。
6.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以及病媒蚊防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環境清潔或與招標標的類似之供應承做文件、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人力之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開標倘有需廠商現場提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有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2條規定須抽籤決定決標對象時,本機關得逕抽籤決定之。
二、如發生機關所在地因天然災害或因故有停止上班之情事,其截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次一辦公日同一截標、開標時間。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