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yuanyu1211@fore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國產材零售中心營運及推廣工作相關工項,增購金額新臺幣45萬元,增購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者,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向本分署秘書室購領
開標地點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19號 (第二行政大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秘書室或豐原郵政752號信箱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須為向政府辦理登記有案之園藝服務業、伐木業、造林業、特 殊林木經營業等行業,並持有廠商登記或設立文件,該證明文 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須為取得「優良農產品驗證標章林產品-木材製材品(CAS標章)」、「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標章林產品-木材或竹材項目(TAP標章)」或「通過臺灣林產品生產追溯之一條件廠商」。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詳閱投標須知。
二、如發生機關所在地因天然災害或因故有停止上班之情事,其截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一截標、開標時間。
三、本分署檢舉電話:政風室04-25245205、傳真:04-2524916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