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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lloliu@fore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新植、刈草、施有機介質與泥炭土、施有機肥料、澆水、病蟲害防治、伐除不良木及不良木裁切堆疊等工作,增購金額為640,000元,增購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200元請洽本分署秘書室購領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範廠商在開標過程有不當行為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防範廠商不當履約之損害賠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需為向政府辦理登記有案之種苗業(A101011)、特用作物栽培業(A101030)、農作物栽培業(A101020)、花卉栽培業(A101050)、作物栽培服務業(A102050)、園藝服務業(A102080)、造林業(A201010)、特殊林木經營業(A201030)、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之行業,並持有廠商登記或設立文件,該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附加說明
(一)承包地區如在山地管制區者,投標人應自備入山證。
(二)廠商負責人須常駐現場接受機關指派之監工人員於工作期間監
督與技術指導,如廠商負責人無法常駐現場者,應指派現場主任或代
理人 1 人,並應常駐現場負責各項工作執行,如指派現場主任或代表
人未常駐現場,其現場各項工作未依契約規定辦理者,以機關現場監
工簽報為履約依據。
(三)廠商承包本工作所需工具、紙張、交通、稅捐、用人費、利潤、
勞工安全衛生及保險等費用均已包括於決標總價內。
(四)開標前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對本工作招標如有變更或其他事項,另
公告之。
(五)投標文件應包括合格有效之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請放入價格
封內)。2.押標金票據(新台幣 64,000 元)。3.廠商登記或設立文件。4.
最近期完稅證明。5.投標廠商聲明書。6.退還押標金申請書。7.查詢
押標金申請書。8.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審查表。9.電子領標廠商應附上
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六)以上除 6. 8. 9 文件外,其餘缺一無效。上述 2.廠商登記或設立文
件及 3.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新設立獲最近一期無營業者為經稅捐
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請書收執聯,得用影印本。請
將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放入價格封內密封,2~9 項文件放入資格封內
密封,再將價格封與資格封一併放入標封內密封後投遞。
(七)得標之同一標號有造林預定案若干號碼者,應合併訂依合約書,
不以各別號碼分訂之,其中部分號碼作業先完成並交地者,其履約保
證金亦不比例退還。
(八)現場勘查:請投標人事先電詢本分署鞍馬山工作站,以利安排現
勘人員(連絡電話:04-25877905,彭小姐),避免臨時通知造成往返不
便。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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