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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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完成後可妥善規劃營運設備、商品等物品,有助提升整體作業效率,增加商品種類數量、提高營運收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請掛號郵寄至嘉義文化路郵局第299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日上班時間送達本處投標櫃(嘉義市文化路308號)。逾期無效。
履約期限
預計廠商申辦並取得建照後,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50日內全部完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設計廠商資格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
2.施工廠商資格為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3.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應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另開標審標時,若投標廠商領標憑據編號重複者,則其各投標廠商均為審標不合格。
2.本次公告於投標須知補勾選以下:
(1)第13條受理調解或申訴之機關。
(2)第16條履約過程中全部地點倘有使用機具,且其具有聯網或無線傳輸能力之通訊組件,該組件不得為大陸廠牌。
(3)第18條允許廠商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4)第35條押標金有效期限,應較招標文件規定之報價有效期長30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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