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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新臺幣20萬元,確保履約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請掛號寄嘉義市文化路郵局299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日上班時間送達投標櫃(嘉義市文化路308號),逾期無效。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附加說明
1.114.01.13更正公告:原招標文件未明確規範成果報告書繳交數量,為避免爭議,更正"勞務採購契約"及"需求說明書"履約期程及付款條件說明,詳如招標文件。
(1)營利性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非營利性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應檢附立案證明或法人登記證影本。
(3)大專院校學術機關團體或研究機構,應檢附學校登記或設立證明。
3.廠商投標時請列印繳交本案之電子領標序號以便檢驗(「開標審標不合格情形:開標時,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檢核後,有下列情形之一:1.領標憑據編號重複者。2.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本機關依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