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2567@fore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本案為異質性採購(設計及製造-電動道班車),以統包(合併)辦理可減少不同廠商理念施作界面整合,提升採購效率。
2、投標廠商所提規劃構想是否符合本處需求,經由評選委員會評選最優勝廠商後,得標廠商需於一定期限內提送規劃、設計資料經本處審查通過後始得施工,以確保採購品質。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林鐵處415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或快捷送(寄)達嘉義文化路郵局第299號信箱或於上班日上班時間專人親送至本處辦公室投標櫃(嘉義市文化路308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應具機械製造、裝配或維修或車輛製造等相關行業之營業項目。
附加說明
1.請列印電子領標憑證資料供檢閱。(「開標審標不合格情形:開標時,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檢核後,有下列情形之一:1.領標憑據編號重複者。2.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本機關依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
2.本案只提供電子領標(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機關得免另備書面文件),請至http://web.pcc.gov.tw/網站登入進行領標作業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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