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15016@fore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本處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林鐵處415專戶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開工至113年12月20日前完成委託專業服務契約內所載各項工作完竣並完成驗收結算後無其他代辦事項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見投標須知第60條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本案只提供電子領標(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機關得免另備書面文件),請至http://web.pcc.gov.tw/網站登入進行領標作業。
(2) 廠商投標時,請列印繳交本案電子領標序號憑證,以便檢驗。(「開標審標不合格情形:開標時,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檢核後,有下列情形之一:1.領標憑據編號重複者。2.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本機關依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
(3) 本案屬於150萬以下採購案,履約地點包括阿里山鄉(原住民地區),故適用原住民族工作保障法第1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7條至第9條規定,開標時依據採購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三十一日解釋函工程企字第O九八OO三八七三一O號函,採取第1次公告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其擇符合需要之程序如下:
I. 第一步驟僅就全部原住民廠商擇符合需要者,依評審結果之序位順序辦理議價,如全部符合需要之原住民廠商均無法決標情形,致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應作成紀錄後,第二步驟改就其他符合需要之投標廠商依評審結果之序位順序辦理議價。
II. 前揭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如下:
A.無原住民廠商投標。 B.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有效標。 C.無原住民廠商為符合需要者。 D.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議價3次均超過底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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