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16006@fore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郵寄至嘉義文化路郵局第299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日上班時間送達本處投標櫃(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逾期無效。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至嘉義文化路郵局第299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日上班時間送達本處投標櫃(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逾期無效。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算3個月進行第一批(各24只)交貨,決標日起算5個月進行第二批(剩餘數量)交貨。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登記項目:
CA02040彈簧製造業、CA02080金屬鍛造業、CA02090金屬線製品製造業、CD0102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倘投標廠商公司或商號登記公示資料所營項目未代碼化者,由機關檢視投標廠商營業項目是否符合前揭種類。(註: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之廠商,應繳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 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 政府機關或其 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 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投標時請列印繳交本案電子領標序號憑證,以便檢驗。
2、因應組改機關名稱變更,銀行帳戶亦將變動,請廠商留意。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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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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