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
個案計畫: gpmnetoid901 - 森林永續經營及產業振興計畫(厚植森林資源)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02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03 09:3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7500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能依契約規定履行契約相關事項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能依契約規定履行契約相關事項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2號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廠商需為向政府辦理登記有案之種苗業(A101011)、農作物栽培業(A101020)、特用作物栽培業(A101030)、花卉栽培業(A101050)、作物栽培服務業(A102050)、園藝服務業(A102080)、造林業(A201010)、特殊林木經營業(A201030)、庭園、景觀工程事業營造業(E103091)之行業。
2.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
3.廠商應雇用或聘任具合格證明之林業技術人員,並檢附林業技術人員受聘同意書(如為廠商負責人則免附)及下列資格文件之一:(造林撫育類)
(1)林業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2)林業技術人員職能鑑定證書(即林業技術人員職能基準122小時訓練課程成績及格證書)影本。
(3)林業保育署各地區分署發給之「林業技術人員」職能基準共通課程(42小時)合格證明文件影本。
(4)林業保育署各地區分署發給之「人工林撫育」、「林業機具操作與保養」及「職能安全與衛生」三項課程之合格證明文件影本(三項課程應同一人,缺一不可)。前述「職能安全與衛生」課程合格證明文件,可以甲種、乙種、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書影本替代。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人力。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證明文件、注意事項: (1)投標廠商營利事業項目之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 文件(核准設立公文或變更、設立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惟不含營利 事業登記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 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將啟動政府採購 法第51條澄清程序並依事實認定。)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之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 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 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 主管稽徵機開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 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 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徴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 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 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4)廠商應雇用或聘任具合格證明之林業技術人員,並檢附林業技術人員受 聘同意書(如為廠商負責人則免附)及下列資格文件之一:(造林撫育類) 1.林業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2.林業技術人員職能鑑定證書(即林業技術人員職能基準122小時訓練課程成 績及格證書)影本。 3.林業保育署各地區分署發給之「林業技術人員」職能基準共通課程(42小 時)合格證明文件影本。 4.林業保育署各地區分署發給之「人工林撫育」、「林業機具操作與保養」 及「職能安全與衛生」三項課程之合格證明文件影本(三項課程應同一人, 缺一不可)。前述「職能安全與衛生」課程合格證明文件,可以甲種、乙 種、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書影本替代。 上述(1)、(2)、(3)、(4)得用影印本。 二、倘欲現場勘察者,請務必於3日前向本分署烏來工作站(電話02- 26617712#114)聯繫,如不願或不能配合者,可自行前往,不另派員引導 勘察。得標廠商如無先行現場勘察者,應確實遵循合約規定履約。 三、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政風室檢舉專線電話:03-5232435、傳 真:03-525042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fetched_at
2026-10-29T01:24:22+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廠商需為向政府辦理登記有案之種苗業(A101011)、農作物栽培業(A101020)、特用作物栽培業(A101030)、花卉栽培業(A101050)、作物栽培服務業(A102050)、園藝服務業(A102080)、造林業(A201010)、特殊林木經營業(A201030)、庭園、景觀工程事業營造業(E103091)之行業。
2.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
3.廠商應雇用或聘任具合格證明之林業技術人員,並檢附林業技術人員受聘同意書(如為廠商負責人則免附)及下列資格文件之一:(造林撫育類)
(1)林業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2)林業技術人員職能鑑定證書(即林業技術人員職能基準122小時訓練課程成績及格證書)影本。
(3)林業保育署各地區分署發給之「林業技術人員」職能基準共通課程(42小時)合格證明文件影本。
(4)林業保育署各地區分署發給之「人工林撫育」、「林業機具操作與保養」及「職能安全與衛生」三項課程之合格證明文件影本(三項課程應同一人,缺一不可)。前述「職能安全與衛生」課程合格證明文件,可以甲種、乙種、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書影本替代。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