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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分署保留以原契約條件與得標廠商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限為1年,最多1次。115年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3,782,230元。得於每年度10月30日前,以書面提出申請。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山明路2-2號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山明路2-2號20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山明路2-2號秘書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本分署(高雄市小港區山明路2-2號)、高雄機場檢疫站(高雄市小港區飛機路630號3樓)、臺南檢疫站(臺南市東區東門路1段320號4樓)、金門檢疫站(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1段5號3樓)。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1月22日前以書面向本分署請求釋疑,本分署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為113年11月29日前。
投標廠商為公司及商業者須含人力派遣相關營業項目,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高雄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