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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截止投標
114/11/11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11/12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4/11/12 11: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4/11/12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3982663#501))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本分署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第一項新臺幣14萬元、第二項新臺幣11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秘書室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本案X光檢查儀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證明,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或與政府機關簽訂與本案招標標的類似之維護契約書等。
投標廠商所附資格文件若如為外文,須經翻譯為中文譯本,並經翻譯公會、民間公證人、法院等認證或公證,依序裝訂成冊及標列頁次、序號,以供審查。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或其代理廠商須具有我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發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銷售服務業認可證件(應於開標日仍在有效期限內)
附加說明
一、履約標的: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桃園機場第一航廈及第二航廈之X光檢查儀。
二、項目、廠牌及數量及預估(算)金額:
第一項:Rapiscan Systems 雙射源X光檢查儀8臺,新臺幣330萬8,000元整。
第二項:Smiths Detection單射源及雙射源Ⅹ光檢查儀各4臺,新臺幣275萬元整。
三、本案為複數決標並採分項(計二項)決標,廠商各項投標文件無需分項裝封,無需於大外標封標示投標項次。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