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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後續擴充標的須與本案互相契合。
(二)後續擴充期間為決標日起向後起算(如與本約時間重疊者,標的不得重疊)。
(三)後續擴充視機關當年度預算及業務需要,由雙方合意採契約變更或另訂新約方式,於擴充金額上限104萬元內分次辦理擴充。
(四)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例參照)。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7091 - 漁業永續經營基礎建設計畫 (第二期)(114至117年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前辦理完成研習會,並於完成後之次日起10日內提送成果報告8份,送達機關辦理審查及驗收結案作業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1.財(社)團法人團體,或;
2.公(私)立大專院校,或;
3.公立學術研究機構,或;
4.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或;
5.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機構。
(二)投標廠商應依其類別檢附以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須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方為有效)。
3.納稅證明。
4.服務建議書。
5.標單(正本)(須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方為有效)。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僅限於招標文件有規定,且與招標標的有關者。其他文件,應避免附入投標文件內,投標文件如附有非屬招標文件規定之文件,視同未附,且本機關不予審查,投標廠商亦不得以此文件向本機關有所主張。
(二)投標廠商提出之投標文件,不得附記招標文件未規定之條件。如附有該等文字,視為未附記。
(三)倘開標日(含截止投標日)因故發生停止辦公者(如颱風、地震等),開標(含截止投標日)時間順延至原開標日(含截止投標日)之次一上班日之同一時間。
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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