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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9583 - 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契約履約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1.計程車客運業、2.計程車客運服務業、3.小客車租賃業、4.遊覽車客運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5.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登記。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二)納稅證明。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須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方為有效)。
(四) 標價清單(正本,須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方為有效)。
(五) 標單(正本,須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方為有效)。
(六) 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或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營業執照影本。
(七) 服務建議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僅限於招標文件有規定,且與招標標的有關者。其他文件,應避免附入投標文件內,投標文件如附有非屬招標文件規定之文件,視同未附,且本機關不予審查,投標廠商亦不得以此文件向本機關有所主張。
(二)投標廠商提出之投標文件,不得附記招標文件未規定之條件。如附有該等文字,視為未附記。
(三)倘開標日(含截止投標日)因故發生停止辦公者(如颱風、地震等),開標(含截止投標日)時間順延至原開標日(含截止投標日)之次一上班日之同一時間。
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公開評審委員名單:薛博元、楊文賢、高玉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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