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11361223 已決標公告

113年八斗子漁港突堤碼頭興建工程設計監造工作

農業部漁業署 決標日:114/01/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浩海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000,000
原始預算
$ 10,280,000
底價金額
$ 10,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農業部漁業署
機關代碼 A.19.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2 - 附帶於漁業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怡文
聯絡電話 (02)23835793
機關代碼 A.19.2
單位名稱 漁業建設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
聯絡人 黃怡文
聯絡電話 (02)23835793
傳真號碼 (02)23328952
電子郵件信箱 yiwen@ms1.f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1/09
原公告日 113/1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2/03 17:00
開標時間 114/02/04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各工作項目期限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應附證明文件如下: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2.工程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3.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地方商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4.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5.技師執業執照(影本,所聘技師須為土木或水利等相關專業技師,並應於該公司執業) 。 6.切結書1、2(正本,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7.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8.服務建議書。 9.標單(正本,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二)技師事務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執業科別須為土木或水利等相關專業技師)。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3.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5.切結書1(正本,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6.服務建議書。 7.標單(正本,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14.1.8更正公告 1.抽換「工程計畫書」,第5點之二增加天數為90日曆天。 2.抽換「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第8條第14款,修正為1名專任、1名兼任。空白詳細價目表併同修正。 3.本案經檢討屬重大改變,等標期不得縮短,等標期應依招標期限標準第2條、第4條及第9條規定辦理。 4.廠商如認為本署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署提出異議。 (一) 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僅限於招標文件有規定,且與招標標的有關者。其他文件,應避免附入投標文件內,投標文件如附有非屬招標文件規定之文件,視同未附,且本機關不予審查,投標廠商亦不得以此文件向本機關有所主張。 (二) 投標廠商提出之投標文件,不得附記招標文件未規定之條件。如附有該等文字,視為未附記。 (三)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600446460號函釋例說明二後段:「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本案依前開函釋辦理。廠商如未於開標時間派員至開標場所,經本署踐行通知程序仍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未到場之廠商,本署將撥打外標封上所載廠商聯絡人之手機,10分鐘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故請廠商特別注意開標時間與保持手機暢通,以維本身、本署、與其他投標廠商之權利。)。 (四) 倘開標日(含截止投標日)因故發生停止辦公者(如颱風、地震等),開標(含截止投標日)時間順延至原開標日(含截止投標日)之次一上班日之同一時間。 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農業部漁業署
機關代碼 A.19.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怡文
聯絡電話
(02)23835793
機關代碼
A.19.2
單位名稱
漁業建設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
聯絡人
黃怡文
聯絡電話
(02)23835793
傳真號碼
(02)23328952
電子郵件信箱
yiwen@ms1.f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1/09
原公告日
113/1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2/03 17:00
開標時間
114/02/04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各工作項目期限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應附證明文件如下: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2.工程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3.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地方商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4.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5.技師執業執照(影本,所聘技師須為土木或水利等相關專業技師,並應於該公司執業) 。 6.切結書1、2(正本,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7.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8.服務建議書。 9.標單(正本,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二)技師事務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執業科別須為土木或水利等相關專業技師)。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3.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5.切結書1(正本,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6.服務建議書。 7.標單(正本,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14.1.8更正公告 1.抽換「工程計畫書」,第5點之二增加天數為90日曆天。 2.抽換「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第8條第14款,修正為1名專任、1名兼任。空白詳細價目表併同修正。 3.本案經檢討屬重大改變,等標期不得縮短,等標期應依招標期限標準第2條、第4條及第9條規定辦理。 4.廠商如認為本署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署提出異議。 (一) 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僅限於招標文件有規定,且與招標標的有關者。其他文件,應避免附入投標文件內,投標文件如附有非屬招標文件規定之文件,視同未附,且本機關不予審查,投標廠商亦不得以此文件向本機關有所主張。 (二) 投標廠商提出之投標文件,不得附記招標文件未規定之條件。如附有該等文字,視為未附記。 (三)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600446460號函釋例說明二後段:「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本案依前開函釋辦理。廠商如未於開標時間派員至開標場所,經本署踐行通知程序仍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未到場之廠商,本署將撥打外標封上所載廠商聯絡人之手機,10分鐘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故請廠商特別注意開標時間與保持手機暢通,以維本身、本署、與其他投標廠商之權利。)。 (四) 倘開標日(含截止投標日)因故發生停止辦公者(如颱風、地震等),開標(含截止投標日)時間順延至原開標日(含截止投標日)之次一上班日之同一時間。 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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