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11341127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漁船運搬養殖活魚抽樣檢驗

農業部漁業署 決標日:113/12/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648,000
原始預算
$ 6,650,000
底價金額
$ 6,648,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農業部漁業署
機關代碼 A.19.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2 - 附帶於漁業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高直
聯絡電話 (02)23835728
機關代碼 A.19.2
單位名稱 養殖漁業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
聯絡人 吳高直
聯絡電話 (02)23835728
傳真號碼 (02)23328950
電子郵件信箱 kaochih@ms1.f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12/05
原公告日 113/1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2/10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1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依法成立或登記之單位(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公(私)立大專院校 ■公(私)立學術研究機構 ■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機構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3)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需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6)經費報價表(正本,需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7)標單(正本,需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8)服務建議書。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13.12.4更正公告 1.投標須知第25點,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原漏勾選份數,本次更正勾選「1式1份」。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較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少1日,爰視需要延長等標期1日,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1項規定。 3.廠商如認為本署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署提出異議。 (1)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僅限於招標文件有規定,且與招標標的有關者。其他文件,應避免附入投標文件內,投標文件如附有非屬招標文件規定之文件,視同未附,且本機關不予審查,投標廠商亦不得以此文件向本機關有所主張。 (2)投標廠商提出之投標文件,不得附記招標文件未規定之條件。如附有該等文字,視為未附記。 (3)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600446460號函釋例說明二後段:「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本案依前開函釋辦理。廠商如未於開標時間派員至開標場所,經本署踐行通知程序仍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未到場之廠商,本署將撥打外標封上所載廠商聯絡人之手機,10分鐘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故請廠商特別注意開標時間與保持手機暢通,以維本身、本署、與其他投標廠商之權利。)。 (4)倘開標日(含截止投標日)因故發生停止辦公者(如颱風、地震等),開標(含截止投標日)順延至原開標日(含截止投標日)之次一上班日之同一時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農業部漁業署
機關代碼 A.19.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高直
聯絡電話
(02)23835728
機關代碼
A.19.2
單位名稱
養殖漁業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
聯絡人
吳高直
聯絡電話
(02)23835728
傳真號碼
(02)23328950
電子郵件信箱
kaochih@ms1.f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12/05
原公告日
113/1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2/10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1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依法成立或登記之單位(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公(私)立大專院校 ■公(私)立學術研究機構 ■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機構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3)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需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6)經費報價表(正本,需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7)標單(正本,需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8)服務建議書。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13.12.4更正公告 1.投標須知第25點,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原漏勾選份數,本次更正勾選「1式1份」。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較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少1日,爰視需要延長等標期1日,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1項規定。 3.廠商如認為本署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署提出異議。 (1)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僅限於招標文件有規定,且與招標標的有關者。其他文件,應避免附入投標文件內,投標文件如附有非屬招標文件規定之文件,視同未附,且本機關不予審查,投標廠商亦不得以此文件向本機關有所主張。 (2)投標廠商提出之投標文件,不得附記招標文件未規定之條件。如附有該等文字,視為未附記。 (3)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600446460號函釋例說明二後段:「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本案依前開函釋辦理。廠商如未於開標時間派員至開標場所,經本署踐行通知程序仍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未到場之廠商,本署將撥打外標封上所載廠商聯絡人之手機,10分鐘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故請廠商特別注意開標時間與保持手機暢通,以維本身、本署、與其他投標廠商之權利。)。 (4)倘開標日(含截止投標日)因故發生停止辦公者(如颱風、地震等),開標(含截止投標日)順延至原開標日(含截止投標日)之次一上班日之同一時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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