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黃曼清(招標)、林郁芳(規格,分機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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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曼清(招標)、林郁芳(規格,分機239)
電子郵件信箱
manching@tlr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里牧場路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於本機關出納以現金付款。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南區分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644屏東縣恆春鎮墾丁里牧場路一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或預算金額用罄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應檢具證明文件
:
1.押標金。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自然人檢附
身分證影本。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4.截止投標之日止前半年內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1。
7.電子領標憑據序號(非電子領標者免)
其他
:1本案開標經資格審查如達三家以上合格,且標價均高於底價時,將當場依採購法第52條辦理比(減)價作業,如遇比(減)價情形廠商未到場者,經機關通知15分鐘內【以開標主持人宣布通知時間起算】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2.請詳閱招標文件,有疑義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3.開標日若因故放假,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南區分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