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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水產試驗所3樓312會議室(基隆市中正區和一路19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和一路19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政府認可或登記有案之廢棄物清除業或相關公司行號。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投標前務必至本所(基隆市中正區和一路199號)實地勘查工作現場及範圍,以瞭解工作內容,確實估算經費,得標後不得以不瞭解現場狀況而要求更改標價或其他額外之補償。勘查時間,等標期內上班時間,聯絡人:廖先生,電話:02-24622101分機2245。投標廠商應自行負擔現場勘查所需費用。
2.開標時間,投標廠商應由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投標廠商及負責人之印章,於開標時到場,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開標時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權利。
3.本案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
個工作天之同時間、地點開標,本所不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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