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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08屏東縣長治鄉德和村德和路2-6號AA214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高雄區農業改良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8屏東縣長治鄉德和村德和路2-6號秘書室
履約期限
得標廠商應於115年3月20日前完成交貨、安裝、功能測試及教育訓練。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場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其履約能力已有疑義,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本資格,不得參與本場之採購。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3.投標標價清單
4.投標時須檢附需求規格書所列設備之型錄、說明書或證明文件(以中文為主,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或日文)。投標廠商提供型錄倘非中文,應以螢光筆標示符合採購規格書所列需求項目規格處及項次,並以中文標示清楚,俾利審查,且不得逕將本採購規格書直接作為投標規格文件。
5.電子領標憑據。(招標文件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下載,並列印「電子領標憑據」)。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6.切結書1(文件格式置於投標須知後方)
7.押標金:新台幣7萬5,000元整。
8.委託代理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則免填、免附。負責人或代理人出席時請攜帶身分證件以供查驗)。
9.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 條第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交易或補助對象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此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免填此表。)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高雄區農業改良場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