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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臺中區農業改良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田洋村松槐路37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70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安裝測試及教育訓練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601010)之證明文件
1.登記證。
2.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會員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其他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應簽署投標廠商聲明書,否則以不符投標文件處理。
2.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 條第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交易或補助對象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此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免填此表。)
3.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分證明(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被授權人無法攜帶公司投標印章前來開標,應攜帶蓋有該印章之授權書並由該被授權人以簽名代替蓋章)。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5.投標標價清單。
6.押標金票據。
(二)其他:
1.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2.有意投標廠商,投標前請做最後確認投標內容是否最新版之公告投標。
3.更正規格書-施工圖說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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