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7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東福路二段139號
電子郵件信箱
domegohsu@tydais.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7.電力排除項目HS 8537 開關盤、配電盤。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27.電力排除項目HS 8537 開關盤、配電盤。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7.電力排除項目HS 8537 開關盤、配電盤。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 發包作業量減少:設計與施作合一,由統包廠商全程負責,主辦機關僅需辦理單次招標,大幅降低行政作業量及文書往返。
(二) 促進工程界面整合效率:統包廠商須同時負責設計整合、材料設備選型、工法規劃至現場施作,使設計與施作不再分離,減少跨單位或跨廠商協調問題。
(三) 縮短整體施作執行時程:設計與施作得以併行作業,例如電力管線勘查、主幹電表盤更新、數位通訊模組與EMS平台規劃可同步排入時程表,有效縮短整體完工時間。
(四) 提升工程效益與品質:設計者能充分考量統包商施作能力及電力現況,提出更符合現場條件的配置方案,包括:
1. 電表通訊介面一致化
2. 線路更新方式與停電時段協調
3. 數位化、監控化配電盤導入
4. 使工程實作可行性高、成效可被量化驗收。
(五) 變更作業單純化:當現場因老舊管線或盤體條件需調整時,不需由主辦機關再協調兩套廠商,統包商可直接於設計與施作階段進行即時調整,減少延宕。
(六) 責任單一且清晰:統包模式提供單一責任窗口,如遇施作瑕疵、通訊不穩、能耗監控異常等情形,皆可直接追究統包廠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東福路二段13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整,請至本場出納繳費購買
開標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東福路二段139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東福路二段139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日起120日曆天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統包契約以節能統包工程契約範本修正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
1. 異業共同投標者,其組合必須具有下列其中1項資格,並可確實履約電機設計與電器承裝事項。共同投標之成員數不得超過2家,並必須推舉其成員之一為代表廠商,且應檢附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以中文書寫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得標後由代表廠商與業主簽約。:
(1) 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2) 電機技術顧問公司
(3) 電機技師事務所
(4) 工程顧問公司
2. 其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及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 信用證明影本。
(4)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 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
(6)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影本。
二、
(一)114年11月18日誤勾選招標公告「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逕予刪除更正。
三、114年12月4日補正各種保證金繳納方式:
(一)現金:應於截標前至本場出納繳納,或建議將現金匯入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帳號:24511302121000、戶名: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現金不得放入投標文件內)
(二)現金以外之其他方式繳納者,依其性質應分別記載受款人為「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其有效期應較招標文件規定之報價有效期長30日,附於投標文件中於投標截止前遞送至本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