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A019-01 已決標公告

臺東太麻里及知本地區之林地及林道清理作業勞務採購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決標日:114/03/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鴻曜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30,000
原始預算
$ 1,390,000
底價金額
$ 1,280,000
決標折數
96.0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機關代碼 A.19.1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需求規格相關:黃俊元先生089-781302#210;招標相關:陳東其先生02-23039978#1022
聯絡電話 (02)23039978#1022
機關代碼 A.19.10
單位名稱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太麻里研究中心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聯絡人 需求規格相關:黃俊元先生089-781302#210;招標相關:陳東其先生02-23039978#1022
聯絡電話 (02)23039978#1022
傳真號碼 (02)23896318
電子郵件信箱 donchi@tfr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3/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051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秘書室(採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3/20 12:00
開標時間 114/03/21 14:00
開標地點 台東縣太麻里鄉大王村橋頭6號(本所太麻里研究中心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63001台東縣太麻里鄉大王村橋頭6號(本所太麻里研究中心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東縣太麻里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餘詳本案工作說明書及補充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合法設立的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的文件詳見附加說明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之標封內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一份: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如為原住民廠商,請加附原住民廠商之證明文件。 (1)所稱原住民廠商係指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 (2)所稱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指經政府立案,其負責人為原住民,且原住民社員、會員、理監事、董監事及股東之人數,達百分之八十以上,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證明者之相關文件(證明有效期間為六個月)。 (3)原住民合作社,僅需原住民社員超過該合作社社員總人數百分之八十以上者,即可認定為原住民廠商。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三)填妥之本案招標投標契約文件第2頁。 (四)填妥之單價分析表1頁。 以上詳細內容請詳閱招標投標須知第36點。 二、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一)可電子領標。 (二)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憑據至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72元大封套及100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須註明購買招標文件之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三、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電子領標售價50元),現場領標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四、其他: (一)本案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餘詳本案工作說明書及補充說明)。 (二)本案履約地點:1.臺東縣太麻里及知本地區之試驗林地(平地地區)。 2.臺東縣金峰鄉依麻林道8K(含)以下之林道(山地地區)。 (三)對招標標的之規格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請洽本所請購單位:太麻里研究中心:黃俊元先生,電話:(089)781302轉分機210。 (四)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單,連同資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封套外部須至少書明採購案號、招標標的名稱、投標廠商名稱、地址、統編、電話。 (五)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者,請檢附填妥之授權書。 (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七)本案經簽奉核准,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八)本招標案為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開標採2階段辦理: 1.第1階段:僅就原住民廠商擇符合需要,如有下列無法決標之情形,致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應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 (1)無原住民廠商投標。 (2)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有效標。 (3)均無符合需要者。 (4)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3次仍超底價 。 2.第2階段: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第1階段之原住民廠商,應以第1階段減價後最低標價參與第2階段之開標,如該廠商仍為最低標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53條第1項規定,得洽該廠商優先減價1次,並允許參加後續之比減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3/20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9.1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需求規格相關:黃俊元先生089-781302#210;招標相關:陳東其先生02-23039978#1022
聯絡電話
(02)23039978#1022
機關代碼
A.19.10
單位名稱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太麻里研究中心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聯絡人
需求規格相關:黃俊元先生089-781302#210;招標相關:陳東其先生02-23039978#1022
聯絡電話
(02)23039978#1022
傳真號碼
(02)23896318
電子郵件信箱
donchi@tfr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3/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051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秘書室(採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3/20 12:00
開標時間
114/03/21 14:00
開標地點
台東縣太麻里鄉大王村橋頭6號(本所太麻里研究中心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63001台東縣太麻里鄉大王村橋頭6號(本所太麻里研究中心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東縣太麻里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餘詳本案工作說明書及補充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合法設立的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的文件詳見附加說明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之標封內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一份: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如為原住民廠商,請加附原住民廠商之證明文件。 (1)所稱原住民廠商係指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 (2)所稱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指經政府立案,其負責人為原住民,且原住民社員、會員、理監事、董監事及股東之人數,達百分之八十以上,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證明者之相關文件(證明有效期間為六個月)。 (3)原住民合作社,僅需原住民社員超過該合作社社員總人數百分之八十以上者,即可認定為原住民廠商。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三)填妥之本案招標投標契約文件第2頁。 (四)填妥之單價分析表1頁。 以上詳細內容請詳閱招標投標須知第36點。 二、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一)可電子領標。 (二)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憑據至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72元大封套及100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須註明購買招標文件之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三、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電子領標售價50元),現場領標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四、其他: (一)本案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餘詳本案工作說明書及補充說明)。 (二)本案履約地點:1.臺東縣太麻里及知本地區之試驗林地(平地地區)。 2.臺東縣金峰鄉依麻林道8K(含)以下之林道(山地地區)。 (三)對招標標的之規格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請洽本所請購單位:太麻里研究中心:黃俊元先生,電話:(089)781302轉分機210。 (四)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單,連同資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封套外部須至少書明採購案號、招標標的名稱、投標廠商名稱、地址、統編、電話。 (五)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者,請檢附填妥之授權書。 (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七)本案經簽奉核准,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八)本招標案為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開標採2階段辦理: 1.第1階段:僅就原住民廠商擇符合需要,如有下列無法決標之情形,致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應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 (1)無原住民廠商投標。 (2)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有效標。 (3)均無符合需要者。 (4)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3次仍超底價 。 2.第2階段: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第1階段之原住民廠商,應以第1階段減價後最低標價參與第2階段之開標,如該廠商仍為最低標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53條第1項規定,得洽該廠商優先減價1次,並允許參加後續之比減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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