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31U 已截止

115年度辦公室行政業務勞務承攬

農業部農糧署東區分署 公告日:114/12/09 截止日:114/12/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632,753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4/12/1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農業部農糧署東區分署
機關代碼 A.19.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何龍平
聯絡電話 (03)8523191#261
機關代碼 A.19.1.4
單位名稱 農業部農糧署東區分署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512號
聯絡人 何龍平
聯絡電話 (03)8523191#261
傳真號碼 (03)8536658
電子郵件信箱 af034@mail.af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5 17:00
開標時間 114/12/16 10:00
開標地點 本分署二樓第三會議室(花蓮市中華路5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512號(本分署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營業項目需有人力派遣業。 (2) 允許合作社廠商投標。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為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並開放原住民及非原民廠商投標,優先決標原住民廠商,營業項目有人力派遣業之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 2.本案開標採2階段方式進行,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1)無原住民廠商投標(2)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3)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比、減價仍超過底價,無法決標於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二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投標文件審查,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3.本採購案如投標廠商未達三家,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4.本案所需經費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倘未獲立法院通過,或經部份刪減或經凍結,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其中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並不包括所失利益在內。故本契約之執行須俟機關政府法定預算核定後始予生效;另契約執行存續期間如因政策變更、機關縮編、裁撤或行政措施更改以致未能繼續辦理本項業務時,則依廠商實際服務期間核實付款。 5.請投標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6.本採購案履約所需之全部必要資料,廠商應自行詳閱招標文件內容。 7.開標當天如遇天災(如颱風、水災等,依主管機關發佈停止上班為準),順延於本分署次一上班日開標。
其他:特別注意事項 : 1.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1及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規定以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得縮短三日辦理。 2.投標文件應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以漿糊、膠水、膠帶、訂書針、繩索或其他類似材料封裝,並應載明採購案號、採購名稱、收件人地址、收件人全銜、廠商名稱、地址及聯絡電話(可用招標文件所提供之外信封標籤)。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糧署東區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9.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何龍平
聯絡電話
(03)8523191#261
機關代碼
A.19.1.4
單位名稱
農業部農糧署東區分署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512號
聯絡人
何龍平
聯絡電話
(03)8523191#261
傳真號碼
(03)8536658
電子郵件信箱
af034@mail.af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5 17:00
開標時間
114/12/16 10:00
開標地點
本分署二樓第三會議室(花蓮市中華路5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512號(本分署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營業項目需有人力派遣業。 (2) 允許合作社廠商投標。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為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並開放原住民及非原民廠商投標,優先決標原住民廠商,營業項目有人力派遣業之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 2.本案開標採2階段方式進行,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1)無原住民廠商投標(2)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3)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比、減價仍超過底價,無法決標於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二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投標文件審查,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3.本採購案如投標廠商未達三家,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4.本案所需經費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倘未獲立法院通過,或經部份刪減或經凍結,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其中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並不包括所失利益在內。故本契約之執行須俟機關政府法定預算核定後始予生效;另契約執行存續期間如因政策變更、機關縮編、裁撤或行政措施更改以致未能繼續辦理本項業務時,則依廠商實際服務期間核實付款。 5.請投標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6.本採購案履約所需之全部必要資料,廠商應自行詳閱招標文件內容。 7.開標當天如遇天災(如颱風、水災等,依主管機關發佈停止上班為準),順延於本分署次一上班日開標。
其他:特別注意事項
: 1.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1及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規定以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得縮短三日辦理。 2.投標文件應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以漿糊、膠水、膠帶、訂書針、繩索或其他類似材料封裝,並應載明採購案號、採購名稱、收件人地址、收件人全銜、廠商名稱、地址及聯絡電話(可用招標文件所提供之外信封標籤)。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糧署東區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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