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1122@mail.af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農糧署農糧署北區分署4樓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大同路11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農業部農糧署北區分署收發(330045桃園市桃園區大同路11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決標日起30天內(不含審查時間)完成服務實施計畫書及細部設計工作。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至本契約全部系統更新案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 廠商基本資格(招標標的、履約能力)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專業技師事務所 應檢附文件:(A)技師執業執照。(B)技師證書,科別:電機工程師。(C)當年度技師公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應檢附文件:
(A)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營業項目登記代碼為【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B)技師證書,科別:電機工程師。
(C)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二) 投標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2.切結書1或切結書2(投標時檢附) :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4.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5.服務建議書。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糧署北區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