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I5237@mol.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辦公廳舍裝修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22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23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901開標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秘書處採購及公關科
其他:履約期限
於決標日至辦公廳舍裝修工程驗收完成之期間,詳如契約第七條規定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基本資格:建築師事務所或土木、結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
■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切結書1:工程或委託技術服務投標廠商填寫
■切結書2: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執業技師填寫
(以上文件未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壹、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建築師事務所或土木、結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
■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1.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金融機構退票紀錄證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切結書1:工程或委託技術服務投標廠商填寫
■切結書2: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執業技師填寫
貳、廠商投標時應附企劃書一式12份
叁、投標廠商之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更正招標公告說明】
1.補充招標文件-新增志清大樓平面配置圖文件計1個檔案。
2.更正招標文件-更正投標須知第79點,補充現勘新址時間內容。
3.更正招標文件-更正勞務採購徵求廠商企劃需求書第貳、一、(二)項有關新址辦公廳舍位置內容。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4-08T09:22:55+08:0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90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秘書處採購及公關科
履約期限
於決標日至辦公廳舍裝修工程驗收完成之期間,詳如契約第七條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基本資格:建築師事務所或土木、結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 ■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切結書1:工程或委託技術服務投標廠商填寫 ■切結書2: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執業技師填寫 (以上文件未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壹、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建築師事務所或土木、結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 ■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1.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金融機構退票紀錄證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切結書1:工程或委託技術服務投標廠商填寫 ■切結書2: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執業技師填寫 貳、廠商投標時應附企劃書一式12份 叁、投標廠商之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更正招標公告說明】 1.補充招標文件-新增志清大樓平面配置圖文件計1個檔案。 2.更正招標文件-更正投標須知第79點,補充現勘新址時間內容。 3.更正招標文件-更正勞務採購徵求廠商企劃需求書第貳、一、(二)項有關新址辦公廳舍位置內容。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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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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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廳舍裝修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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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671-建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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