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11407077 已決標公告

114年超融合設備及光纖交換器採購案

勞動部 決標日:114/08/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眾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60,000
原始預算
$ 4,892,000
底價金額
$ 4,700,000
決標折數
99.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
機關代碼 A.1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裕慧
聯絡電話 (02)85902844
機關代碼 A.17
單位名稱 資訊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聯絡人 王裕慧
聯絡電話 (02)85902844
傳真號碼 (02)85902836
電子郵件信箱 yhwang5168@mo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26 17:00
開標時間 114/08/27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秘書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勞動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就業安定基金407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秘書處採購及公關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決標日之次日起9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交付、安裝上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其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依法設立之■公司: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須具有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營業項目(代碼及名稱):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2)廠商納稅之證明。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未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履約期限:於決標日之次日起9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交付、安裝上線。 三、廠商投標時應附需求書(含答標書)⼀式1份。 四、投標廠商之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 定(詳投標須知第67點)。 五、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8/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勞動部
機關代碼 A.1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裕慧
聯絡電話
(02)85902844
機關代碼
A.17
單位名稱
資訊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聯絡人
王裕慧
聯絡電話
(02)85902844
傳真號碼
(02)85902836
電子郵件信箱
yhwang5168@mo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26 17:00
開標時間
114/08/27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秘書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勞動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就業安定基金407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秘書處採購及公關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決標日之次日起9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交付、安裝上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其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依法設立之■公司: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須具有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營業項目(代碼及名稱):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2)廠商納稅之證明。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未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履約期限:於決標日之次日起9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交付、安裝上線。 三、廠商投標時應附需求書(含答標書)⼀式1份。 四、投標廠商之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 定(詳投標須知第67點)。 五、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8/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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