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2033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防疫專案任務後勤組人力需求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昱朋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09,840
原始預算
$ 2,839,817
底價金額
$ 2,679,500
決標折數
97.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機關代碼 A.17.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小姐
聯絡電話 (02) 26527623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A.17.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221 新北市 汐止區 橫科路407巷99號
聯絡人 潘小姐
聯絡電話 (02) 26527623
傳真號碼 (02) 26607730
電子郵件信箱 wenchuan@mail.ilos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增購期間自111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經雙方合意,機關得按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以新臺幣283萬9,817元為上限增購,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3.29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1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2,839,81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2,839,817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6/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6/28 17:00
開標時間 110/06/29 10:3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407巷99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1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407巷9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07/01~110/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營業項目需具備J101020病媒防治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信用之證明 2.須具備環境保護署核發有效期限內之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及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並於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二)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請勿再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屬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另附具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須具備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6/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7.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小姐
聯絡電話
(02) 26527623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A.17.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221 新北市 汐止區 橫科路407巷99號
聯絡人
潘小姐
聯絡電話
(02) 26527623
傳真號碼
(02) 26607730
電子郵件信箱
wenchuan@mail.ilos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增購期間自111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經雙方合意,機關得按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以新臺幣283萬9,817元為上限增購,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3.29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1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2,839,81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2,839,817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6/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6/28 17:00
開標時間
110/06/29 10:3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407巷99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1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407巷9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07/01~110/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營業項目需具備J101020病媒防治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信用之證明 2.須具備環境保護署核發有效期限內之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及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並於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二)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請勿再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屬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另附具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須具備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6/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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