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2046 已決標公告

107-108年前RCA勞工健康追蹤檢查專案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960,000
底價金額
$ 5,389,5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機關代碼 A.17.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潘玟娟
聯絡電話 (02)26527623
機關代碼 A.17.5
單位名稱 職業危害評估研究組
機關地址 221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407巷99號
聯絡人 潘玟娟
聯絡電話 (02)26527623
傳真號碼 (02)26607730
電子郵件信箱 wenchuan@mail.ilos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增購期間:108年4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增購金額:新台幣5,700,000元整(計950人*6000元/人)。 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後續擴充以雙方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30 17:00
開標時間 108/01/31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B棟1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1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407巷99號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資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證明文件影本或立案證明(廠商應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醫療機構或法人團體須屬衛生福利部公告之舊制醫院評鑑等級為區域級以上醫院或新制醫院評鑑獲優等以上醫院,且為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等證明文件,及聘有職業醫學專科醫師,醫院所在地至少位處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台中市等區域範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A項:台北市與新北市
預估數量 200
單位
預算金額_2 1,125,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B項:桃園市
預估數量_2 170
預算金額_3 960,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C項:新竹縣市
預算金額_4 975,000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D項:台中市
預估數量_3 74
預算金額_5 423,000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7.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潘玟娟
聯絡電話
(02)26527623
機關代碼
A.17.5
單位名稱
職業危害評估研究組
機關地址
221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407巷99號
聯絡人
潘玟娟
聯絡電話
(02)26527623
傳真號碼
(02)26607730
電子郵件信箱
wenchuan@mail.ilos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增購期間:108年4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增購金額:新台幣5,700,000元整(計950人*6000元/人)。 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後續擴充以雙方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30 17:00
開標時間
108/01/31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B棟1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1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407巷99號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資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證明文件影本或立案證明(廠商應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醫療機構或法人團體須屬衛生福利部公告之舊制醫院評鑑等級為區域級以上醫院或新制醫院評鑑獲優等以上醫院,且為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等證明文件,及聘有職業醫學專科醫師,醫院所在地至少位處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台中市等區域範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A項:台北市與新北市
預估數量
200
單位
預算金額_2
1,125,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B項:桃園市
預估數量_2
170
預算金額_3
960,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C項:新竹縣市
預算金額_4
975,000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D項:台中市
預估數量_3
74
預算金額_5
423,000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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