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97 已決標公告

105年度職場安全衛生親子體驗活動案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決標日:105/10/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動希創意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20,000
原始預算
$ 4,050,000
底價金額
$ 3,82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機關代碼 A.17.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其民
聯絡電話 (02)89956666#8235
機關代碼 A.17.4
單位名稱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秘書室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聯絡人 陳其民
聯絡電話 (02)89956666#8235
傳真號碼 (02)89956665
電子郵件信箱 chenchimin@osh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7 17:00
開標時間 105/10/17 17:15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年決標日起至105年12月2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基本資格:公司、大專院校、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2.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3.承作能力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如契約書、驗收紀錄、完工證明、結案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信用證明。 6.廠商報價(三用文件)金額高於預算金額視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註: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設立或營業登記、立案證明或其他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以影本為原則;另營利事業登記證已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廠商應提供本項規定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公立院校及公立機構得以組織條例或規程或檢具由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文件正本代替設立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7.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其民
聯絡電話
(02)89956666#8235
機關代碼
A.17.4
單位名稱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秘書室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聯絡人
陳其民
聯絡電話
(02)89956666#8235
傳真號碼
(02)89956665
電子郵件信箱
chenchimin@osh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7 17:00
開標時間
105/10/17 17:15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年決標日起至105年12月2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基本資格:公司、大專院校、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2.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3.承作能力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如契約書、驗收紀錄、完工證明、結案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信用證明。 6.廠商報價(三用文件)金額高於預算金額視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註: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設立或營業登記、立案證明或其他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以影本為原則;另營利事業登記證已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廠商應提供本項規定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公立院校及公立機構得以組織條例或規程或檢具由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文件正本代替設立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7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