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07 已決標公告

人體生理訊號測量儀採購案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決標日:105/12/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微星儀器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80,000
原始預算
$ 3,300,000
底價金額
$ 3,1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機關代碼 A.17.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其民
聯絡電話 (02)89956666#8235
機關代碼 A.17.4
單位名稱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秘書室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聯絡人 陳其民
聯絡電話 (02)89956666#8235
傳真號碼 (02)89956665
電子郵件信箱 chenchimin@osh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9 17:00
開標時間 105/12/20 10:0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日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具有與本採購財物相關營利項目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符合本採購需求說明之規格型錄(請於型錄中標註) (三)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 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 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 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 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四)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 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 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 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其之信用證明等。投標廠商如無法提出信用 證明得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保單代 之。保險單格式應採〔押標金保證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所訂 之『廠商資格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保險單』。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廠商標價(三用文件)不得高於本案預算,高於預算者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符合本採購需求說明之規格型錄(請於型錄中標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7.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其民
聯絡電話
(02)89956666#8235
機關代碼
A.17.4
單位名稱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秘書室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聯絡人
陳其民
聯絡電話
(02)89956666#8235
傳真號碼
(02)89956665
電子郵件信箱
chenchimin@osh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9 17:00
開標時間
105/12/20 10:0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日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具有與本採購財物相關營利項目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符合本採購需求說明之規格型錄(請於型錄中標註) (三)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 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 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 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 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四)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 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 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 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其之信用證明等。投標廠商如無法提出信用 證明得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保單代 之。保險單格式應採〔押標金保證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所訂 之『廠商資格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保險單』。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廠商標價(三用文件)不得高於本案預算,高於預算者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符合本採購需求說明之規格型錄(請於型錄中標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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