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第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秘書室
其他:履約期限
自115年4月1日起,至122年3月31日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外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須檢附於該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附中文譯本,其資格文件及其中文譯本應經由我國駐外館處辦理認證,或由當地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
2.最近一期營利事業所得稅或營業稅證明文件(外國廠商得免檢附)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附加說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 .本案預算金額99萬9,880美元整(折合新台幣2,991萬2,409元整)。
二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參與本案之會計師應為執業會計師(檢附主管機關登記證影本)。
2.參與本案會計師所屬之會計師事務所或顧問公司(以下簡稱投標廠商)需經業務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檢附主管機關登記證影本);且參與本案會計師需為會計師公會登錄之執業會計師(公會會員繳費證明或年資證明)。
3.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須於印度依法律合法成立登記,經當地主管機關核准辦理本案業務並領有營業執照,本項資格得以分包之印度廠商資格代之。投標廠商或分包之印度廠商,須檢附於該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附中文譯本,資格文件及其中文譯本應經由我國駐外館處辦理認證,或由當地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三.履約地點:美國、印度、臺灣。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