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11403 已決標公告

115年至122年度國外投資業務委任稅務顧問案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決標日:114/10/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737,600
原始預算
$ 29,912,409
底價金額
$ 22,895,500
決標折數
99.3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機關代碼 A.17.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3 - 租稅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採購單位黃雅玲,請購單位林芳米
聯絡電話 (02)33435878
機關代碼 A.17.3
單位名稱 財務管理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
聯絡人 採購單位黃雅玲,請購單位林芳米
聯絡電話 (02)33435878
傳真號碼 (02)33435925
電子郵件信箱 yaling@blf.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2 17:00
開標時間 114/11/13 14:00
開標地點 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自115年4月1日起,至122年3月31日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外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須檢附於該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附中文譯本,其資格文件及其中文譯本應經由我國駐外館處辦理認證,或由當地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 2.最近一期營利事業所得稅或營業稅證明文件(外國廠商得免檢附)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 .本案預算金額99萬9,880美元整(折合新台幣2,991萬2,409元整)。 二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參與本案之會計師應為執業會計師(檢附主管機關登記證影本)。 2.參與本案會計師所屬之會計師事務所或顧問公司(以下簡稱投標廠商)需經業務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檢附主管機關登記證影本);且參與本案會計師需為會計師公會登錄之執業會計師(公會會員繳費證明或年資證明)。 3.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須於印度依法律合法成立登記,經當地主管機關核准辦理本案業務並領有營業執照,本項資格得以分包之印度廠商資格代之。投標廠商或分包之印度廠商,須檢附於該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附中文譯本,資格文件及其中文譯本應經由我國駐外館處辦理認證,或由當地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三.履約地點:美國、印度、臺灣。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7.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採購單位黃雅玲,請購單位林芳米
聯絡電話
(02)33435878
機關代碼
A.17.3
單位名稱
財務管理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
聯絡人
採購單位黃雅玲,請購單位林芳米
聯絡電話
(02)33435878
傳真號碼
(02)33435925
電子郵件信箱
yaling@blf.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2 17:00
開標時間
114/11/13 14:00
開標地點
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自115年4月1日起,至122年3月31日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外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須檢附於該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附中文譯本,其資格文件及其中文譯本應經由我國駐外館處辦理認證,或由當地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 2.最近一期營利事業所得稅或營業稅證明文件(外國廠商得免檢附)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 .本案預算金額99萬9,880美元整(折合新台幣2,991萬2,409元整)。 二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參與本案之會計師應為執業會計師(檢附主管機關登記證影本)。 2.參與本案會計師所屬之會計師事務所或顧問公司(以下簡稱投標廠商)需經業務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檢附主管機關登記證影本);且參與本案會計師需為會計師公會登錄之執業會計師(公會會員繳費證明或年資證明)。 3.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須於印度依法律合法成立登記,經當地主管機關核准辦理本案業務並領有營業執照,本項資格得以分包之印度廠商資格代之。投標廠商或分包之印度廠商,須檢附於該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附中文譯本,資格文件及其中文譯本應經由我國駐外館處辦理認證,或由當地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三.履約地點:美國、印度、臺灣。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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