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第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依徵求服務說明書所訂定之各類工作項目及其辦理期限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凡具備合格證件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外國廠商附經公證或認證之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營利事業所得稅或營業稅證明文件(外國廠商得免檢附)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其他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廠商切結書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備辦理本標案承做能力,並提供相關或相類似承做能力之證明(例如提供資料包含2016年Pensions &Investments顧問業務資產金額及排名,若未列於Pensions &Investments資料中,請洽該機構出具顧問業務資產金額證明文件,或自行出具切結書聲明顧問業務資產規模,或提供其他承做能力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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