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a7200033@wda.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經本署審查確定廠商績效良好,並視業務需要同意廠商辦理後續擴充1年(自民國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擴充預算金額共計新台幣227萬0,689元(含營業稅)。另本採購未來增購權利之經費仍以立法院審議通過之預算額度為準;惟若與原預定擴充之金額不同,後續擴充工作內容將隨之調整;若該預算遭立法院刪除,則本署不再辦理本採購之後續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40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如決標日於106年1月1日後,以決標日
廠商資格摘要
凡得以供應本案需求,經政府核准立案並持有證明文件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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