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wda1150032 已決標公告

115年智慧教室整合建置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韋昕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900,000
原始預算
$ 11,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4.7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機關代碼 A.17.2.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志嘉(需求);陳柏曄(程序)
聯絡電話 (07)8210171#1107;1609
機關代碼 A.17.2.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
聯絡人 陳志嘉(需求);陳柏曄(程序)
聯絡電話 (07)8210171#1107;1609
傳真號碼 (07)8210175
電子郵件信箱 eur4217@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04 17:00
開標時間 115/05/05 10:00
開標地點 806027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視聽大樓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4萬2,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就業安定基金-高屏澎東分署406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027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150個日曆天完成安裝測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公司、合夥、獨資之工商行號,不得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附加說明 (一)基本資格應備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二)其他應備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標價清單。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4.押標金繳納證明。(至本機關秘書室(出納)處繳納完成之收據得免付) 5.切結書1。 6.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7.服務建議書1式8份。 (三)其他說明: 1.履約地點(含地區)為高雄市-前鎮區。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授權書)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4.押標金繳納方式:廠商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押標金者,應為即期並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如廠商因受款人誤植致機關無法兌現者,判定為不合格標。如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者,請至本機關秘書室(出納)繳納(請於上班時間繳納)得將繳納完成之收據放入標封內,以供開標時審查。 5.押標金之退還請填具「退還押標金申請書」,如需郵寄退還請附足額之掛號回郵信封。 6.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2)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7.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7.2.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志嘉(需求);陳柏曄(程序)
聯絡電話
(07)8210171#1107;1609
機關代碼
A.17.2.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
聯絡人
陳志嘉(需求);陳柏曄(程序)
聯絡電話
(07)8210171#1107;1609
傳真號碼
(07)8210175
電子郵件信箱
eur4217@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04 17:00
開標時間
115/05/05 10:00
開標地點
806027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視聽大樓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4萬2,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就業安定基金-高屏澎東分署406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027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150個日曆天完成安裝測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公司、合夥、獨資之工商行號,不得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附加說明
(一)基本資格應備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二)其他應備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標價清單。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4.押標金繳納證明。(至本機關秘書室(出納)處繳納完成之收據得免付) 5.切結書1。 6.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7.服務建議書1式8份。 (三)其他說明: 1.履約地點(含地區)為高雄市-前鎮區。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授權書)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4.押標金繳納方式:廠商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押標金者,應為即期並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如廠商因受款人誤植致機關無法兌現者,判定為不合格標。如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者,請至本機關秘書室(出納)繳納(請於上班時間繳納)得將繳納完成之收據放入標封內,以供開標時審查。 5.押標金之退還請填具「退還押標金申請書」,如需郵寄退還請附足額之掛號回郵信封。 6.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2)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7.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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