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wda1150025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委外辦理原住民待業者職業訓練計畫

工程全生命週期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機關代碼 A.17.2.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洪慧真(程序);林育伶(需求)
聯絡電話 (07)8210171#1605;1202
機關代碼 A.17.2.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
聯絡人 洪慧真(程序);林育伶(需求)
聯絡電話 (07)8210171#1605;1202
傳真號碼 (07)8210175
電子郵件信箱 hung123@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22 17:00
開標時間 115/04/23 09:00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本分署視聽⼤樓1樓B1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6年4月9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不得為經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附加說明 一、訓練班別、地點及經費: 本案辦理之訓練區域限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訓練班別規劃、班數及經費預算詳請參閱招標文件需求書。 二、訓練時間規劃:本計畫辦理之班別應於115年11月30日(含)前結訓。 三、投標標數說明:本案投標廠商(含其分⽀機構)投標標數以1標為限,每1廠商得標上限為2班,超過者視為不合格標。 四、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五、投標廠商應附具之相關證明文件請參見投標須知;營利事業登記證業於98年4月13日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六、本案預算金額每班上限:118萬5,100元整,本案採固定價⾦⽅式決標。 七、其中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害,並不包括所失利益在內。另如被部分刪減者,機關得調整其契約價金。 八、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正體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九、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詳如投標須知及需求書,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第1類: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校。 第2類:經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第3類: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其設立章程宗旨或任務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者。 第4類: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 第5類:依法登記立案之工(公)會,其章程之設立宗旨或任務與人才培訓有關, 且其辦訓職類應與工(公)會本身之屬性有關者。 第6類:依法設立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人才培訓有關者(營業項目登記為J201031短期補習業或J202010產業育成業)。 上述廠商不得為經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5年度委外辦理原住民待業者職業訓練計畫
預估數量 10
單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7.2.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洪慧真(程序);林育伶(需求)
聯絡電話
(07)8210171#1605;1202
機關代碼
A.17.2.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
聯絡人
洪慧真(程序);林育伶(需求)
聯絡電話
(07)8210171#1605;1202
傳真號碼
(07)8210175
電子郵件信箱
hung123@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22 17:00
開標時間
115/04/23 09:00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本分署視聽⼤樓1樓B1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6年4月9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不得為經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附加說明
一、訓練班別、地點及經費: 本案辦理之訓練區域限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訓練班別規劃、班數及經費預算詳請參閱招標文件需求書。 二、訓練時間規劃:本計畫辦理之班別應於115年11月30日(含)前結訓。 三、投標標數說明:本案投標廠商(含其分⽀機構)投標標數以1標為限,每1廠商得標上限為2班,超過者視為不合格標。 四、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五、投標廠商應附具之相關證明文件請參見投標須知;營利事業登記證業於98年4月13日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六、本案預算金額每班上限:118萬5,100元整,本案採固定價⾦⽅式決標。 七、其中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害,並不包括所失利益在內。另如被部分刪減者,機關得調整其契約價金。 八、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正體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九、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詳如投標須知及需求書,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第1類: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校。 第2類:經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第3類: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其設立章程宗旨或任務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者。 第4類: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 第5類:依法登記立案之工(公)會,其章程之設立宗旨或任務與人才培訓有關, 且其辦訓職類應與工(公)會本身之屬性有關者。 第6類:依法設立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人才培訓有關者(營業項目登記為J201031短期補習業或J202010產業育成業)。 上述廠商不得為經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5年度委外辦理原住民待業者職業訓練計畫
預估數量
10
單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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