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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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本分署視聽⼤樓1樓B1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不得為經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附加說明
一、訓練班別、地點及經費:
本案辦理之訓練區域限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與澎湖縣,訓練班別規劃、班數及經費預算詳請參閱招標文件需求書。
二、訓練期限:本計畫辦理之班別應於116年2月28日(含)前結訓。
三、投標標數說明:本案投標廠商(含其分⽀機構)投標標數以1標為限,每1廠商得標上限為2班,超過者視為不合格標。每一廠商請備妥資格證明文件及應附具之共同文件1式1份以及每班服務建議書1式7份(雙面列印)投標。
四、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五、開標日期及相關期程經機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及相關時間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六、投標廠商應附具之相關證明文件請參見投標須知;營利事業登記證業於98年4月13日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七、本案預算金額每班上限:161萬。
八、本採購金額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凍結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其中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害,並不包括所失利益在內。另如被部分刪減者,機關得調整其契約價金。
九、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正體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十、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詳如投標須知及需求書,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品項名稱
115年度身心障礙待業者融合式職業訓練計畫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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