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wda1140045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分署園區防水閘門設置及更新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北京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6,850
原始預算
$ 580,000
底價金額
$ 488,800
決標折數
85.2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機關代碼 A.17.2.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29 - 其他預鑄金屬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宗良
聯絡電話 (07)8210171#1617
機關代碼 A.17.2.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
聯絡人 陳宗良
聯絡電話 (07)8210171#1617
傳真號碼 (07)8210175
電子郵件信箱 demonic@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25 17:00
開標時間 114/08/26 10:00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本分署視聽大樓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就業安定基金-高屏澎東分署406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9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安裝測試完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ex:驗收紀錄、結算書或結算驗收證明書、契約書…等,不限於機關或民間)。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ex:驗收紀錄、結算書或結算驗收證明書、契約書…等,不限於機關或民間)。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公司、合夥、獨資之工商行號,不得為經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基本資格應備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廠商授權書:非公司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廠商應就授權參加本案相關會議之人,按格式予以填列,並請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請於出席開標、評選及議價會議時各別提出,倘未提出則不得參加) 3.投標標價清單。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5.切結書1。 6.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1.投標文件使⽤文字為正體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英文。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請攜帶⾝分證明文件及授權書)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截⽌投標⽇或截⽌收件⽇為辦公⽇,⽽該⽇機關因故停⽌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4.招標文件領取⽅式: (1)電⼦領標:請⾄【政府電⼦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2)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7.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7.2.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宗良
聯絡電話
(07)8210171#1617
機關代碼
A.17.2.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
聯絡人
陳宗良
聯絡電話
(07)8210171#1617
傳真號碼
(07)8210175
電子郵件信箱
demonic@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25 17:00
開標時間
114/08/26 10:00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本分署視聽大樓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就業安定基金-高屏澎東分署406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9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安裝測試完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ex:驗收紀錄、結算書或結算驗收證明書、契約書…等,不限於機關或民間)。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ex:驗收紀錄、結算書或結算驗收證明書、契約書…等,不限於機關或民間)。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公司、合夥、獨資之工商行號,不得為經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基本資格應備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廠商授權書:非公司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廠商應就授權參加本案相關會議之人,按格式予以填列,並請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請於出席開標、評選及議價會議時各別提出,倘未提出則不得參加) 3.投標標價清單。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5.切結書1。 6.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1.投標文件使⽤文字為正體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英文。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請攜帶⾝分證明文件及授權書)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截⽌投標⽇或截⽌收件⽇為辦公⽇,⽽該⽇機關因故停⽌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4.招標文件領取⽅式: (1)電⼦領標:請⾄【政府電⼦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2)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7.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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