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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視聽⼤樓1樓B1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資本資格
第1類: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校。
第2類:經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第3類: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者。
第4類: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
第5類:依法登記立案之工(公)會,其章程之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其辦訓職類應與工(公)會本身之屬性有關者。
第6類:依法設立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人才培訓有關者。
二、訓練班別、地點及經費:
本案辦理之訓練區域限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與澎湖縣,訓練班別規劃、班數及經費預算詳請參閱招標文件需求書。
三、訓練期限:本計畫辦理之班別應於113年10月31日(含)前結訓。
四、投標標數說明:本案投標廠商(含其分支機構)投標標數以1標為限,每1標限投2班,每1標請備妥資格證明文件及應附具之共同文件1式1份以及每班訓練計畫書1式7份(雙面列印)投標。
五、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六、開標日期及相關期程經機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及相關時間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七、投標廠商應附具之相關證明文件請參見投標須知;營利事業登記證業於98年4月13日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八、本案預算金額每班上限:依需求書辦理。
九、本案所需經費如未獲通過或經部分刪除,除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辦理,或得採契約變更方式辦理,廠商已執行之事項,除依約按實給付外,並補償廠商因此所受之損害,但不包含所失利益。
十、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正體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十一、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詳如投標須知及需求書,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二、本計畫係與各矯正機關合作,如決標後矯正機關未如期於期限內 支付所負擔比例款項,本採購案立即終止,並不補償廠商因此所受之損害。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品項名稱
113年度與法務部矯正機關合作辦理職業訓練委託案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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