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項目為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擴充服務費計算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第二類各級服務費率百分比上限,以統一折扣率方式計算,擴充金額上限:32萬6元。後續擴充期限至履約期限截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機關視聽大樓3樓開標室(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4路10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4路105號(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擇一):
1.建築師事務所
2.結構或土木技師事務所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其營業範圍應包含土木或結構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其技師科別應為土木、結構或其他經內政部核准登記得辦理建築物結構工程專業技師)
(二) 應檢附之文件如下:
1.登記或設立之資格證明文件 (影本):
(1)如為建築師事務所,檢附以下文件:
< 1>建築師證書。
< 2>建築師開業證書。
< 3>有效期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 如為結構或土木技師事務所,檢附以下文件:
< 1>結構或土木技師執業執照。
< 2>結構或土木技師公會會員證。
(3)如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 2> 受聘之結構或土木技師執業執照(執業執照所載之公司
需與其登記證相符)。
< 3>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1、切結書2(如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檢附)。
5.標價清單。
6.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附加說明
109年10⽉19⽇更正"7.標價清單"(如檔案內紅⾊字體)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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