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004-70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講義及海報等設計印刷及配送集中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喬美數位影印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45,853
原始預算
$ 1,183,501
底價金額
$ 958,000
決標折數
88.2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機關代碼 A.17.2.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盈秀
聯絡電話 (07)8210171#2508
機關代碼 A.17.2.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4路105號
聯絡人 賴盈秀
聯絡電話 (07)8210171#2508
傳真號碼 (07)8210175
電子郵件信箱 rodylai@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06 17:00
開標時間 108/11/07 14: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前鎮區凱旋4路105號(視聽大樓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萬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前鎮區凱旋4路105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如附加說明1及2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公司,合夥、獨資之工商行號 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以下文件 (一)資格應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二)其他應附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標價清單。 3.標價明細表。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5.押標金繳納證明。 以上投標應附文件於開標時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為預約式契約(或稱開口契約),契約金額為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新臺幣118萬3,501元整)。如費用罄止或契約期間已屆(自決標翌日起至109年12月15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有效期已屆滿。 2.得標廠商需依機關通知需時需量分批交貨,桌曆自定稿後14個工作日內交貨,其餘標的自通知校稿完畢翌日5個工作日內完成交貨。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授權書)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5.押標金繳納方式:廠商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押標金者,應為即期並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如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者,請至本分署出納處繳納(請於上班時間繳納)並將繳納完成之收據放入標封內,以供開標時審查。 6.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7.2.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盈秀
聯絡電話
(07)8210171#2508
機關代碼
A.17.2.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4路105號
聯絡人
賴盈秀
聯絡電話
(07)8210171#2508
傳真號碼
(07)8210175
電子郵件信箱
rodylai@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06 17:00
開標時間
108/11/07 14: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前鎮區凱旋4路105號(視聽大樓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萬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前鎮區凱旋4路105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如附加說明1及2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公司,合夥、獨資之工商行號 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以下文件 (一)資格應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二)其他應附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標價清單。 3.標價明細表。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5.押標金繳納證明。 以上投標應附文件於開標時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為預約式契約(或稱開口契約),契約金額為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新臺幣118萬3,501元整)。如費用罄止或契約期間已屆(自決標翌日起至109年12月15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有效期已屆滿。 2.得標廠商需依機關通知需時需量分批交貨,桌曆自定稿後14個工作日內交貨,其餘標的自通知校稿完畢翌日5個工作日內完成交貨。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授權書)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5.押標金繳納方式:廠商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押標金者,應為即期並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如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者,請至本分署出納處繳納(請於上班時間繳納)並將繳納完成之收據放入標封內,以供開標時審查。 6.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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