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7)8210171#2502;2812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4路105號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4路105號(視聽大樓3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4路105號(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請檢附:
1.資格標:
A.廠商登記或設立相關證明文件。
B.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C.投標廠商聲明書。
D.押標金繳納證明。
2.規格標:
A.「無線網路遠端監控系統、VoIP網路電話系統、POE網路交換器、資料通訊主機、監控通訊主機、光纖接續設備組、雷射光源、光功率計、OTDR光時域反射器」型錄影本供審查,如型錄無法明列出規格表所有規格者,投標廠商得於規格表上「投標廠商聲明事項:投標型錄未盡列之規格皆與本案符合」之欄位用印核章,若型錄之規格無法明列規格供審查且未於聲明事項欄位用印核章者,視為規格不符。
B.規格表(如有依上述規定聲明者請檢附)。
3.價格標:
A.投標標價清單。
B.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以上投標文件分別於資格標、規格標、價格標開標時審查。
附加說明
1.本案預算尚未通過立法程序,開標後機關得保留決標至預算得以執行時,並以預算得以執行日為決標日逕行辦理決標事宜,惟預算無法全數或部分得執行,以致無法如數支付價金,則以廢標論,廠商之押標金無息退還。
2.請廠商於投遞之規格型錄註記符合本案規格之項目,以加速開標審查作業事宜。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授權書)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5.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機關上班日,上午8:00~下午5:00至本分署秘書室購領。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3)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6.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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