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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購者(規格.需求):吳孟縈;採購(程序):白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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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購者(規格.需求):吳孟縈;採購(程序):白麗美
聯絡電話
(06)6985945#1525,2378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秘書室洽郭小姐或白小姐或自行由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付款方式
親自至本分署領取或附足139元限時掛號大型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郵寄至本分署(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信封上應註明欲領取之標案名稱。
開標地點
720201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1樓開標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第一類廠商:公私立高中(職)學校或大專院校立案證明、法人登記證書(以上影本二擇一)。
2.第二類廠商: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影本)。
3.第三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 法人登記證書。
(2) 機構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4.第四類廠商:短期補習班立案證書(影本)。
5.第五類廠商:
(1) 依公司法登記之證明(影本),營業項目應與人才培訓有關者。
(2) 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6.第六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 工(公)會立案證書。
(2) 機構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7.廠商納稅之證明:第二至第六類廠商應檢附(影本)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資格應備資格:
第一類 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校。
第二類 經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第三類 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其設立章程宗旨或任務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者。
第四類 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訓練場地應與其經地方教育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短期補習班之班址相同)。
第五類 依法設立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人才培訓有關者。
第六類 依法登記立案之工(公)會,其章程之設立宗旨或任務與人才培訓有關,且其辦訓職類應與工(公)會本身之屬性有關者。
投標廠商資格審查應檢附證明文件:
1.第一類廠商:公私立高中(職)學校或大專院校立案證明、法人登記證書(以上影本二擇一)。
2.第二類廠商: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影本)。
3.第三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法人登記證書。
(2)機構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4.第四類廠商:短期補習班立案證書(影本)。
5.第五類廠商:
(1) 依公司法登記之證明(影本),營業項目應與人才培訓有關者。
(2) 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6.第六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 工(公)會立案證書。
(2) 機構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7.廠商納稅之證明:第二至第六類廠商應檢附(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8.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一至第六類廠商應檢附)。
9.投標廠商授權書(第一至第六類廠商,非負責人出席者應檢附)。
10.訓練計畫建議書一式6份。(第一至第六類廠商應檢附)
*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期間及截止投標日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或更正事項。
*履約地點:臺南市、嘉義市、嘉義縣、雲林縣。
*投標書表: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0分)逕向本分署不具名領取。敬請廠商事先電話聯絡06-6985945-2310或2377。
*餘詳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電話:06-6985945/傳真:06-6990545/地址: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