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ctrb1140032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手工銲接等數位教材及AR擴增實境製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勝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26,000
原始預算
$ 1,826,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機關代碼 A.17.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請購者(規格.需求):蘇雨群;採購(程序):洪慶源
聯絡電話 (06)6985945#1076,2376
機關代碼 A.17.2.4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聯絡人 請購者(規格.需求):蘇雨群;採購(程序):洪慶源
聯絡電話 (06)6985945#1076,2376
傳真號碼 (06)6990545
電子郵件信箱 589020808@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6/25
原公告日 114/06/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秘書室洽郭小姐或洪先生或自行由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至本分署領取或附足139元限時掛號大型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郵寄至本分署(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信封上應註明欲領取之標案名稱。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7/01 17:00
開標時間 114/07/02 10:00
開標地點 720201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署郵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分四階段辦理,並應於114年12月8日前全數交付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welcome.jsp)之商工登記資料紙本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a.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b.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廠商得以線上申請下載營業稅(申報及繳納)、無違章欠稅查復資料做為資格標準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第2次更正公告】 (1)本次公告變更「09.114年 需求說明書」部分內容,並重新上傳「09.114年 需求說明書」檔案,其餘招標文件不變。 (2)現場領標之廠商應以原領標憑證換領變更之招標文件。 (3)在更正公告日前,已投標之廠商應領回投標文件再行投標,未領回者該投標文件不得參加本次開標。 (4)本案不延長等標期,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相同;原投標及開標地點不變。 【第1次更正公告】 (1)本次公告變更「09.114年 需求說明書」部分內容,並重新上傳「09.114年 需求說明書」檔案,其餘招標文件不變。 (2)現場領標之廠商應以原領標憑證換領變更之招標文件。 (3)在更正公告日前,已投標之廠商應領回投標文件再行投標,未領回者該投標文件不得參加本次開標。 (4)本案不延長等標期,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相同;原投標及開標地點不變。 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正體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分四階段辦理,並應於114年12月8日前全數交付。 *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期間及截止投標日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或更正事項。 *投標書表: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0分)逕向本分署不具名領取。敬請廠商事先電話聯絡06-6985945-2310(郭小姐)或2376(洪先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電話:06-6985945/傳真:06-6990545/地址: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7.2.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請購者(規格.需求):蘇雨群;採購(程序):洪慶源
聯絡電話
(06)6985945#1076,2376
機關代碼
A.17.2.4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聯絡人
請購者(規格.需求):蘇雨群;採購(程序):洪慶源
聯絡電話
(06)6985945#1076,2376
傳真號碼
(06)6990545
電子郵件信箱
589020808@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6/25
原公告日
114/06/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秘書室洽郭小姐或洪先生或自行由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至本分署領取或附足139元限時掛號大型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郵寄至本分署(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信封上應註明欲領取之標案名稱。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7/01 17:00
開標時間
114/07/02 10:00
開標地點
720201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署郵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分四階段辦理,並應於114年12月8日前全數交付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welcome.jsp)之商工登記資料紙本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a.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b.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廠商得以線上申請下載營業稅(申報及繳納)、無違章欠稅查復資料做為資格標準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第2次更正公告】 (1)本次公告變更「09.114年 需求說明書」部分內容,並重新上傳「09.114年 需求說明書」檔案,其餘招標文件不變。 (2)現場領標之廠商應以原領標憑證換領變更之招標文件。 (3)在更正公告日前,已投標之廠商應領回投標文件再行投標,未領回者該投標文件不得參加本次開標。 (4)本案不延長等標期,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相同;原投標及開標地點不變。 【第1次更正公告】 (1)本次公告變更「09.114年 需求說明書」部分內容,並重新上傳「09.114年 需求說明書」檔案,其餘招標文件不變。 (2)現場領標之廠商應以原領標憑證換領變更之招標文件。 (3)在更正公告日前,已投標之廠商應領回投標文件再行投標,未領回者該投標文件不得參加本次開標。 (4)本案不延長等標期,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相同;原投標及開標地點不變。 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正體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分四階段辦理,並應於114年12月8日前全數交付。 *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期間及截止投標日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或更正事項。 *投標書表: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0分)逕向本分署不具名領取。敬請廠商事先電話聯絡06-6985945-2310(郭小姐)或2376(洪先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電話:06-6985945/傳真:06-6990545/地址: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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