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請購者(規格、需求):張吉良; 採購(程序):陳淑珍
聯絡人
請購者(規格、需求):張吉良; 採購(程序):陳淑珍
聯絡電話
(06)6985945#1084,2313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原有採購項目,若符後續擴充條件(契約到期日前20日或採購金額達執行金額上限,除契約規定辦理事項外 雙方無待辦事項且經雙方合意) 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1)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15年12月31日。(契約到期後1年)(2)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新臺幣57萬1,25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秘書室洽莊小姐或陳小姐或自行由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至本分署領取或附足139元限時掛號大型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郵寄至本分署(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信封上應註明欲領取之標案名稱。
開標地點
720201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1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就業安定基金-雲嘉南分署408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載運本分署各項業務出席人員,得標廠商須對履約負相當責任。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載運本分署各項業務出席人員,得標廠商須對履約負相當責任。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履約期限
分批交貨之期限:得標廠商須於接獲本分署派車單後調派符合契約要求之車輛及駕駛員於用車日期出勤並於前3日(含)提供當次用車資訊予採購聯絡人,本契約有效期限為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或執行金額達預算金額上限。
*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期間及截止投標日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或更正事項。
*紙本領標: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0分)逕洽本分署秘書室不具名領取。敬請廠商事先電話聯絡06-6985945-2377(莊小姐)或2313(陳小姐)。
*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正體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請先至本分署出納室繳納後,將繳納憑證置於標封內投標)、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
*廠商公司支票非屬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所稱「金融機構支票」,不得做為押標金或履約保證金。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