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ctrb1130104 已決標公告

114-116年 AI智慧技術與應用人才培訓據點計畫彙管委託作業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立臺南大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610,112
原始預算
$ 19,979,248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88.1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機關代碼 A.17.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請購者(規格.需求):陳佳汝;採購(程序):陳淑珍
聯絡電話 (06)6985945#1529,2313
機關代碼 A.17.2.4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聯絡人 請購者(規格.需求):陳佳汝;採購(程序):陳淑珍
聯絡電話 (06)6985945#1529,2313
傳真號碼 (06)6985941
電子郵件信箱 cjr@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秘書室洽莊小姐或陳小姐或自行由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至本分署領取或附足139元限時掛號大型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郵寄至本分署(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信封上應註明欲領取之標案名稱。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6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7 10:00
開標地點 720201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署郵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3月1日至116年5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需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獲所得稅 3.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請詳閱附加說明及投標須知,以免權益受損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第一類廠商: 公私立高中(職)學校或大專院校立案證明、法人登記證書(以上影本二擇一)。 2.第二類廠商: 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影本)。 3.第三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 法人登記證書。 (2) 機構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4.第四類廠商: 短期補習班立案證書(影本)。 5.第五類廠商: (1) 依公司法登記之證明(影本),營業項目應與人才培訓有關者。 (2) 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6.第六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 工(公)會立案證書。 (2) 機構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7.廠商納稅之證明:第二至第六類廠商應檢附(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8.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一至第六類廠商應檢附) 9.投標廠商授權書(非負責人出席者應檢附)。(第一至第六類廠商應檢附) 10.服務建議書一式6份。(第一至第六類廠商應檢附)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7.2.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請購者(規格.需求):陳佳汝;採購(程序):陳淑珍
聯絡電話
(06)6985945#1529,2313
機關代碼
A.17.2.4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聯絡人
請購者(規格.需求):陳佳汝;採購(程序):陳淑珍
聯絡電話
(06)6985945#1529,2313
傳真號碼
(06)6985941
電子郵件信箱
cjr@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秘書室洽莊小姐或陳小姐或自行由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至本分署領取或附足139元限時掛號大型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郵寄至本分署(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信封上應註明欲領取之標案名稱。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6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7 10:00
開標地點
720201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署郵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3月1日至116年5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需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獲所得稅 3.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請詳閱附加說明及投標須知,以免權益受損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第一類廠商: 公私立高中(職)學校或大專院校立案證明、法人登記證書(以上影本二擇一)。 2.第二類廠商: 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影本)。 3.第三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 法人登記證書。 (2) 機構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4.第四類廠商: 短期補習班立案證書(影本)。 5.第五類廠商: (1) 依公司法登記之證明(影本),營業項目應與人才培訓有關者。 (2) 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6.第六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 工(公)會立案證書。 (2) 機構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7.廠商納稅之證明:第二至第六類廠商應檢附(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8.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一至第六類廠商應檢附) 9.投標廠商授權書(非負責人出席者應檢附)。(第一至第六類廠商應檢附) 10.服務建議書一式6份。(第一至第六類廠商應檢附)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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