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請購(規格、需求):趙凱渝2371218#220,採購(程序):賴榮德
聯絡人
請購(規格、需求):趙凱渝2371218#220,採購(程序):賴榮德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擴充金額上限:連同決標金額加總合計,以新臺幣6,864,000(本案預算)為擴充金額上限。
(2) 擴充期間:至本採購工程竣工日止。
(3) 如後續擴充以原契約項目及決標單價進行擴充,則機關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再召開議價會議,詢問廠商意願後進行簽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秘書室洽詹小姐或賴先生或自行由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整,親購或附足139元限時掛號大型回郵信封郵購
開標地點
720201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1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就業安定基金-雲嘉南分署408專戶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須符合下列任一項:
(1)E101011綜合營造業:
□甲□乙■丙等(含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
於原登記縣(市)地區以外,越區營業者,以其毗鄰之縣(市)為限)。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期間及截止投標日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或更正事項。
*現購投標書表: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0分)逕向本分署出納室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後不具名領取。敬請廠商事先電話聯絡06-6985945- 1177(詹小姐)或1179(賴先生)。
*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請先至本分署出納室繳納後,將繳納憑證置於標封內投標)、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
*廠商公司支票非屬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所稱「金融機構支票」,不得做為押標金或履約保證金。
*餘詳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