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7-04-16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行銷服務類委外職前訓練計畫

工程全生命週期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機關代碼 A.17.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請購者(規格.需求):林美君;採購(程序):黃鈺菀
聯絡電話 (06)6985945#1414,1105
機關代碼 A.17.2.4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聯絡人 請購者(規格.需求):林美君;採購(程序):黃鈺菀
聯絡電話 (06)6985945#1414,1105
傳真號碼 (06)6990545
電子郵件信箱 milomo@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02/18
原公告日 108/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秘書室洽李小姐或黃小姐或自行由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整,親購或附足139元限時掛號大型回郵信封郵購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2/26 17:00
開標時間 108/02/27 10:30
開標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之日起至109年10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下列之要點僅為概述,請務必詳閱附加說明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以免權益受損) 1、第一類廠商: 公私立高中(職)學校或大專院校立案證明、法人登記證書(以上影本二擇一)。 2、第二類廠商: 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影本)。 3、第三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法人登記證書。 (2)機構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4、第四類廠商: 短期補習班立案證書(影本)。 5、第五類廠商: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業項目應與人才培訓有關者。 6、第六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工(公)會立案證書。 (2)機構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7、第七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依法由地方政府發給之原住民團體證明文件。 (2)負責人須為原住民(附戶籍謄本)。 (3)組織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8、第八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立案之原住民團體證明文件。 (2)負責人須為原住民(附戶籍謄本)。 (3)組織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9、廠商納稅之證明:第二至第八類廠商應檢附(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更正公告 (1)本次公告變更「(11)108年度行銷服務類委外職前訓練計畫說明書」第64頁,並重新上傳電子檔案。其餘招標文件不變。 (2)現場領標之廠商應以原領標憑證換領變更之招標文件。 (3)在更正公告日前,已投標之廠商應領回投標文件再行投標,未領回者該投標文件不得參加本次開標。 (4)本案未延長等標期,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不變;原投標及開標地點不變。 投標廠商資格應備資格:與本案培訓業務有關之下列八類廠商: 第一類 依法登記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校。 第二類 經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第三類 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 第四類 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訓練場地應與其經地方教育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短期補習班之班址相同。) 第五類 依法設立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人才培訓有關者。 第六類 依法核准之工(公)會,其章程之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其辦訓職類應與工(公)會本身之屬性有關,並依法向當地主管機關登記立案者。 第七類:(限原住民專班)依法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申請立案之原住民團體,且負責人須為原住民。 第八類:(限原住民專班)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立案之原住民機構,且負責人須為原住民。 以上各類投標廠商,若曾拒絕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其所屬各分署及委託單位之評鑑者,將列入評選項目審查表項下「訓練單位應具備文件-辦理職訓之經驗及評鑑績效」評分。 投標廠商資格審查應檢附證明文件: 1、第一類廠商: 公私立高中(職)學校或大專院校立案證明、法人登記證書(以上影本二擇一)。 2、第二類廠商: 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影本)。 3、第三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法人登記證書。 (2)機構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4、第四類廠商: 短期補習班立案證書(影本)。 5、第五類廠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業項目應與人才培訓有關者。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 6、第六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工(公)會立案證書。 (2)機構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7、第七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依法由地方政府發給之原住民團體證明文件。 (2)負責人須為原住民(附戶籍謄本)。 (3)組織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8、第八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立案之原住民團體證明文件。 (2)負責人須為原住民(附戶籍謄本)。 (3)組織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9、廠商納稅之證明:第二至第八類廠商應檢附(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10、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一至第八類廠商應檢附) 11、投標廠商授權書(非負責人出席者應檢附)。(第一至第八類廠商應檢附) 12、廠商參與政府採購案件提供不實投標文件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第一至第八類廠商應檢附) 13、訓練計畫建議書一式6份。(第一至第八類廠商應檢附) *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期間及截止投標日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或更正事項。 *履約地點: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 *現購投標書表: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0分)逕向本分署出納室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後不具名領取。敬請廠商事先電話聯絡06-6985945-1108(李小姐)或1105(黃小姐)。 *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行銷服務類(臺南班1)
預估數量 1
單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7.2.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請購者(規格.需求):林美君;採購(程序):黃鈺菀
聯絡電話
(06)6985945#1414,1105
機關代碼
A.17.2.4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聯絡人
請購者(規格.需求):林美君;採購(程序):黃鈺菀
聯絡電話
(06)6985945#1414,1105
傳真號碼
(06)6990545
電子郵件信箱
milomo@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02/18
原公告日
108/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秘書室洽李小姐或黃小姐或自行由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整,親購或附足139元限時掛號大型回郵信封郵購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2/26 17:00
開標時間
108/02/27 10:30
開標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之日起至109年10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下列之要點僅為概述,請務必詳閱附加說明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以免權益受損) 1、第一類廠商: 公私立高中(職)學校或大專院校立案證明、法人登記證書(以上影本二擇一)。 2、第二類廠商: 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影本)。 3、第三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法人登記證書。 (2)機構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4、第四類廠商: 短期補習班立案證書(影本)。 5、第五類廠商: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業項目應與人才培訓有關者。 6、第六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工(公)會立案證書。 (2)機構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7、第七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依法由地方政府發給之原住民團體證明文件。 (2)負責人須為原住民(附戶籍謄本)。 (3)組織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8、第八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立案之原住民團體證明文件。 (2)負責人須為原住民(附戶籍謄本)。 (3)組織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9、廠商納稅之證明:第二至第八類廠商應檢附(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更正公告
(1)本次公告變更「(11)108年度行銷服務類委外職前訓練計畫說明書」第64頁,並重新上傳電子檔案。其餘招標文件不變。 (2)現場領標之廠商應以原領標憑證換領變更之招標文件。 (3)在更正公告日前,已投標之廠商應領回投標文件再行投標,未領回者該投標文件不得參加本次開標。 (4)本案未延長等標期,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不變;原投標及開標地點不變。 投標廠商資格應備資格:與本案培訓業務有關之下列八類廠商: 第一類 依法登記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校。 第二類 經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第三類 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 第四類 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訓練場地應與其經地方教育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短期補習班之班址相同。) 第五類 依法設立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人才培訓有關者。 第六類 依法核准之工(公)會,其章程之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其辦訓職類應與工(公)會本身之屬性有關,並依法向當地主管機關登記立案者。 第七類:(限原住民專班)依法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申請立案之原住民團體,且負責人須為原住民。 第八類:(限原住民專班)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立案之原住民機構,且負責人須為原住民。 以上各類投標廠商,若曾拒絕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其所屬各分署及委託單位之評鑑者,將列入評選項目審查表項下「訓練單位應具備文件-辦理職訓之經驗及評鑑績效」評分。 投標廠商資格審查應檢附證明文件: 1、第一類廠商: 公私立高中(職)學校或大專院校立案證明、法人登記證書(以上影本二擇一)。 2、第二類廠商: 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影本)。 3、第三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法人登記證書。 (2)機構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4、第四類廠商: 短期補習班立案證書(影本)。 5、第五類廠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業項目應與人才培訓有關者。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 6、第六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工(公)會立案證書。 (2)機構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7、第七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依法由地方政府發給之原住民團體證明文件。 (2)負責人須為原住民(附戶籍謄本)。 (3)組織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8、第八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立案之原住民團體證明文件。 (2)負責人須為原住民(附戶籍謄本)。 (3)組織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9、廠商納稅之證明:第二至第八類廠商應檢附(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10、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一至第八類廠商應檢附) 11、投標廠商授權書(非負責人出席者應檢附)。(第一至第八類廠商應檢附) 12、廠商參與政府採購案件提供不實投標文件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第一至第八類廠商應檢附) 13、訓練計畫建議書一式6份。(第一至第八類廠商應檢附) *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期間及截止投標日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或更正事項。 *履約地點: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 *現購投標書表: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0分)逕向本分署出納室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後不具名領取。敬請廠商事先電話聯絡06-6985945-1108(李小姐)或1105(黃小姐)。 *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行銷服務類(臺南班1)
預估數量
1
單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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