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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985945#1415or1105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秘書室洽黃小姐或張小姐或自行由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整,親購或附貼足107元限時掛號大型回郵信封郵購
開標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下列之要點僅為概述,請務必詳閱附加說明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以免權益受損)
1、第一類廠商:
公私立高中(職)學校或大專院校立案證明、法人登記證書(以上影本二擇一)。
2、第二類廠商:
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影本)。
3、第三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法人登記證書。
(2)機構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4、第四類廠商:
短期補習班立案證書(影本)。
5、第五類廠商: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影本)。
※因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投標如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作為登記或證明文件,為不合格標。
※投標廠商請檢附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檢附自行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列印之登記資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6、第六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工(公)會立案證書。
(2)機構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7、廠商納稅之證明:第二至第六類廠商應檢附(影本)。
附加說明
(一) 投標廠商資格應備資格:凡訓練場所位於雲、嘉、南四縣市,且與本案培訓業務有關之下列六類廠商:
第一類 依法登記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校。
第二類 經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第三類 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
第四類 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訓練場地應與其經地方教育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短期補習班之班址相同。)
第五類 依法設立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人才培訓有關者。
第六類 依法核准之工(公)會,其章程之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其辦訓職類應與工(公)會本身之屬性有關,並依法向當地主管機關登記立案者。
以上各類投標廠商,若曾拒絕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其所屬各分署及委託單位之評鑑者,將列入評選項目審查表項下「訓練單位應具備文件-辦理職訓之經驗及評鑑績效」評分。
(二) 投標廠商資格審查應檢附證明文件:
1、第一類廠商:
公私立高中(職)學校或大專院校立案證明、法人登記證書(以上影本二擇一)。
2、第二類廠商:
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影本)。
3、第三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法人登記證書。
(2)機構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4、第四類廠商:
短期補習班立案證書(影本)。
5、第五類廠商: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影本)。
註: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
※因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投標如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作為登記或證明文件,為不合格標。
※投標廠商請檢附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檢附自行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列印之登記資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6、第六類廠商:應同時檢附(影本)
(1)工(公)會立案證書。
(2)機構章程(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業務有關)。
7、廠商納稅之證明:第二至第六類廠商應檢附(影本)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8、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一至第六類廠商應檢附)
9、投標廠商授權書(非負責人出席者應檢附)。(第一至第六類廠商應檢附)
10、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第一至第六類廠商應檢附)
11、廠商參與政府採購案件提供不實投標文件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第一至第六類廠商應檢附)
12、訓練計畫建議書。(第一至第六類廠商應檢附)
*履約地點: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
*現購投標書表: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0分)逕向本分署出納室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後不具名領取。敬請廠商事先電話聯絡06-6985945-1105或1178。
*餘詳招標文件
*本次更正:B文件P4、5、23、25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定修正(B文件P4第1次請款需檢具「個資委外監督履約人切結書」、P5第3次請款刪除「適當處理學員個人資料切結書」、P23個人資料之範圍修正、P25個資處理方式);C文件P3大客車駕駛員訓練班訓練時數修正;重新上傳檔案「B---105年度第4次產訓合作暨產業技能類---契約書」、「C---105年度第4次產訓合作暨產業技能類---職業訓練計畫說明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時尚美髮剪燙染造型設計訓練班(新住民專班)
品項名稱_2
美容健康管理產業人才培訓班(產訓專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