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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條件:廠商於履約期間如經本分署評估執行績效良好者,本分署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擴充金額:新臺幣114萬5,170元整。
(3)擴充數量:同投標標價清單之預估數量。
(4)擴充期間:1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1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本契約有效期限為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需至少符合以下其中1項特定營業項目
1:C【製造業】
2:F【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3: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二)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等相關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履約期限
本契約有效期限為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每批次廠商應於機關通知翌日起10工作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之場所,完成交貨。
其他: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領標方式:請以網路電子領標方式領取,網址如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址: 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